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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 嘉兴市公安局港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1名
日期:2021-03-13 09:53 浏览:4991

   
一、招聘计划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公安局港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薪酬待遇

通过考试录用的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上年度嘉兴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25%(约人均9万/年)的标准执行(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每年按基数动态调整)。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符合基本条件的下列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之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中。

1.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
3.部队优秀退役士兵报考巡逻处突岗位人员;
4.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由港区公安分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3月21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

报名地点:嘉兴市公安局港区分局一号楼206办公室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可通过QQ邮箱1094695009@qq.com网络报名。

咨询电话:0573-85628233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持A1、B1照的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1张近期一寸证件照。网络报名的,须将本人照片和上述证件的彩色照片一并通过QQ邮箱发送。

《嘉兴市公安局港区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辅警报名表》可通过扫描文末二维码咨询。
公安分局对照应聘资格和条件逐个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体能测试。

巡逻处突岗位体能测试占比为50%,其他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

巡逻处突岗位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能训练达标标准执行,测试内容为四项: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240分,其中任一单项不低于35分为合格,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其他警务辅助人员测试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测试内容为三项: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单项均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文化知识、法律基本常识等。其中:巡逻处突岗位笔试成绩占比为20%,其他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占比为50%。
笔试命题和阅卷委托第三方实施。


(四)面试。

经体测、笔试考核入围人员按比例进入面试程序。

其中:巡逻处突岗位面试成绩占比为30%,其他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成绩占比为50%。

根据笔试成绩(巡逻处突岗位根据体能测试50%+笔试20%的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至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

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未达到60分的直接淘汰。

 

(五)体检。

巡逻处突岗位的按照体能测试50%、笔试20%、面试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勤务辅警按照笔试、面试两项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人数超过招聘名额的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可矫正),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港区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
面试合格但未录用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0.5的比例列为港区公安分局辅警后备人选,在辅警员额空缺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备有效期一年。


五、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或嘉兴“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

(一)“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二)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1.“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本次招聘工作考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5628233)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核酸检测阴性,可在防控措施完善到位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其他相关规定。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考试期间须全程戴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3.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六、招聘岗位 

 

七、体测评分标准及报名表下载 

其他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标准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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