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湖市纪委市监委决定委托平湖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详见下文。
01
招聘计划
平湖市纪委市监委驾驶员1名。
02
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平湖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定向安排到平湖市纪委市监委工作。
03
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具有平湖市常住户口;
5.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11月30日至200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6.需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汽车驾龄5年以上,3年内无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严重交通违法记录;
备注:须参与出差、值班备勤。
04
工资福利
按照平湖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执行。
05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8:30-17:00。
2.报名地点:平湖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祥中路318号)。
3.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含首页及本人页)、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汽车驾龄及安全驾驶记录证明(可在车管所窗口查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实填写《平湖市纪委市监委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技能操作考试加面试的考试形式。先进行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操作考试后,在技能操作考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6
体检、考察、录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需在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正式录用后,如产生该职位空缺情况的,可根据需要研究确定是否在参加公开招聘且技能操作考试、面试成绩均合格(在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安排递补。递补流程按照我市编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决定被录用的人员,与平湖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平湖市纪委市监委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061120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0573-8515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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